防非宣传月|警惕!“解债类”非法集资骗局大起底

来源:证券法律部   发表时间:2025-06-12 18:14:52   浏览次数:60   字体大小:
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,加大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宣传力度,进一步压缩非法活动空间,中文传媒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和江西证监局部署安排,于5月15日至6月15日期间开展2025年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基金宣传月活动,本次活动主题为“警惕‘股市黑嘴’,远离非法荐股”。

近年来,不法分子利用债务人迫切希望解决债务问题或处置不良资产的心理,以“债事服务”“债务化解”“解债咨询”“债务优化”为幌子,向债务人收取服务费、保证金,承诺能够帮助债务人实现债务的减免或转化。然而,不法分子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,也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,本质上是以此为噱头开展“解债类”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活动。

什么是“解债类”非法集资

“解债类”非法集资是指不法分子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,从事所谓“债事服务”“债务化解”“解债咨询”等以“解债”为名的非法业务,以向“客户”提供债权债务抵消、托管、整合、化解、实物兑换等服务为名,承诺将“客户”手中的债权债务转化为现金流并返还收益,诱导“客户”缴纳咨询费、保证金,甚至“投资入股”。实际上,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,也不采取任何解债措施,无任何可营利性经营性业务,无法产生利润,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。

“解债类”非法集资骗局特点

1.吹嘘自身实力。不法分子通过虚构低价核销债务的成功案例引诱债务人入局,谎称其业务模式为反向组包,由解债服务公司精准收单→资产管理公司精准组包→金融机构精准剥离债务人债务,向债务人虚假承诺短期内可合法实现低价结清逾期欠款。

不法分子通过各种线上线下方式吹嘘自己“具有央企、国企背景”“提供等额资产保障”“与政府部门、知名金融机构有合作”等,营造有实力的形象,博取债务人的信任,从而向债务人收取高额的服务费、咨询费或保证金,骗取债务人的钱财。有的还设置层级奖励制度,诱使公众投资加盟并发展人员加入,甚至设立仿冒银行的经营网点误导公众,快速扩张吸收资金规模。

2.承诺高额回报。不法分子宣扬“解债业务”低风险、高收益,谎称缴纳解债金额30%—60%的费用后,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。部分不法分子以“共享经济解债模式”为噱头,承诺缴纳解债费用后,共享经济总部将按日返利,在3—5年或其他约定期限内将其前期出资金额全部返还完毕。另有不法分子设置“五级三阶制”奖励制度,诱使投资加盟并发展下线,与传销的运营方式高度类似。

3.虚构代偿能力。这些非法解债机构往往声称自己拥有强大的代偿能力,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迅速清偿债务。然而,实际上他们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来源,所谓抵债物品价格虚高,完全靠“借新还旧”模式维持运营,拆东墙补西墙,只是通过不断吸收新的资金来维持运营,本质上是以“解债”之名行“诈骗”之实。

4.隐瞒风险。非法解债机构往往会片面强调他们运作模式的成效,不惜歪曲事实,刻意隐瞒存在的风险,甚至还可能通过捏造虚假事实、伪造文件等手段欺骗债务人,使其陷入骗局。


(文章来源: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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